2024年1月26日拟作出《河南省华北工业塑料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改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托辊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24-01-26 15:45:0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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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省华北工业塑料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改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托辊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1月2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80万套改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托辊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工业园区

河南省华北工业塑料有限公司

河南万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华北工业塑料有限公司(原名:汤阴县华北工业塑料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塑料产品研制开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地址位于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工业园区,位于安阳市新型制造业产业园区内。公司生产以FJS(非金属)托辊为主体的系列产品。企业拟在现有厂区现有车间内对现有工程改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托辊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将挤出车间原有24条挤出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为全自动挤出生产线,其中淘汰4台150型挤出机(生产能力为30kg/h)、增加12台90型挤出机(生产能力为10kg/h),改造后共32台90型挤出机,同时将组装车间的机加工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为全自动组装生产线,配料工序升级为全自动配料系统。改建前,企业产品产能为:年产托辊50万套,改建后,产品规格发生调整,托辊尺寸变短,托辊数量发生变化,变为:年产托辊80万套,但原辅料用量保持不变。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1)大气环境

改建后,本企业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熔融挤出工序原料投料、配料混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破碎及磨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半成品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挤出机、注塑机熔融工段产生的有机物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危险废物暂存间有机废气;食堂油烟。注塑工序使用的工程塑料为大颗粒,在投料、混料过程中几乎无粉尘产生,本次评价不考虑。

上料斗设在置密闭配料间内并进行二次密闭,上料斗上方设置密闭式集气罩(共设置1个移动式集气罩),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1#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物料输送采用螺旋输送机,输送过程全密闭,无输送粉尘外溢;配料、混料工序设备为密闭设备,在排气口设置密闭管道,配料、混料工序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也通入1#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储存炭黑、阻燃剂的料仓,其顶部呼吸口连接管道,也通入1#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破碎机和磨粉机在车间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共设置7个集气罩),破碎及磨粉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也通入1#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经1#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挤出机、注塑机在车间内进行二次密闭,废气主要产生部位为挤出机挤出头处、注塑机排气口,在挤出头处和排气口处分别安装密闭式集气罩(共设置32个集气罩),“二次密闭+密闭集气罩”的收集效率为95%,其中32台管道挤出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合用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为1#)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0台注塑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合用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为2#)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水环境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注塑机、挤出机的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新鲜水本次改建,冷却工艺不变,冷却水用量不变。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因本次改建不新增职工人数,项目所需职工均由厂区工人调配,故无新增生活污水量。本项目为保证冷却水在循环使用过程中不结垢,对新鲜水进行过滤,使用精密过滤器制备软水,该设备采用滤芯对自来水进行过滤,需要定期更换滤芯,不产生高浓度废水。

(3)声环境

改建后,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注塑机、破碎机、磨粉机、混料机、废气治理设施配套风机,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东、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次改建后,本项目所需职工均由厂区工人调配,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量;本项目原辅料用量不变,且原辅料包装规格不变,故原料包装袋产生量不新增;全厂UV光氧催化装置更换为低温等离子后将不再产生废UV灯管。因此,改建后,项目生产过程中发生变化的固废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精密过滤器更换下来的废滤芯;有机废气净化设施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及机油废包装袋,其中废活性炭、废机油及机油废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

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全部经破碎机、磨粉机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废包装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