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7日拟作出的《安阳市豫鑫木糖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燃气蒸汽锅炉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17-08-07 17:10:5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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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市豫鑫木糖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燃气蒸汽锅炉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3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8月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燃气蒸汽锅炉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长虹路东段

安阳市豫鑫木糖醇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两套6T/Hr燃气锅炉及辅助设施,替代原来的2套10T/Hr燃煤锅炉,产生蒸汽供木糖醇生产线使用。

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燃气锅炉废气,项目新增一台6t/h燃气蒸汽锅炉,同时淘汰原有一台10t/h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的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完成后,全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所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起到改善作用,不会造成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恶化。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无新增生活废水,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为锅炉软水制备过程中所产生的浓水和锅炉运行过程中的排水。该部分废水属于清净下水,不计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中,可直接排入豫清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在正常情况下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经叠加后预测项目东厂界、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和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时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按车间作为原料使用。

安阳市豫鑫木糖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燃气蒸汽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