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鲲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存料箱除尘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贾瑞芳  来源: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时间:2019-11-08 15:20:4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河南省鲲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存料箱除尘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

文号

审批

时间

1

河南省鲲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存料箱除尘设备项目

汤环管字[2019] 64 号.doc


2019.11.5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6210603(环评股)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