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5日拟作出的《河南容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容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17-03-15 10:15:27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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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容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容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1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3月1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容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

汤阴县产业集聚区金秋路南段

河南容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建成工程中(一期工程)包含1台2t燃煤蒸汽锅炉,根据《安阳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将燃煤蒸汽锅炉拆除后变更为一台WNS1-1.0-YG型燃气蒸汽锅炉,除此以外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和地理位置与环评一致。

 

已将厂区内一台2t燃煤蒸汽锅炉改为一台WNS1-1.0-YG型燃气蒸汽锅炉,因此需对本项目锅炉废气进行变更分析。变更后本项目燃气废物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为:颗粒物12mg/m3,0.02688t/a;SO2:15m/m3,0.0346t/a;NOx147mg/m3,0.3379t/a,通过一根不低于8m高的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气废气相对原环评燃煤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所减小。

 

 

河南容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