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拟作出的《汤阴县君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洁净型煤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君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洁净型煤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8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9月12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5万吨洁净型煤项目 |
汤阴县古贤镇河岸村南地 |
汤阴县君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租赁河岸村集体土地,建成后可年产15万吨洁净型煤项目。 |
(1)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水。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2)废气:主要是粉碎粉尘和装卸粉尘,粉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装卸过程要求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厂区四周加装喷淋装置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对进出车辆进行重新降尘、清洗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噪声:生产设备噪声经过减震、隔声处理后,并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4)固体废物:主要是除铁过程产生的铁屑、成型过程产生的碎煤、废气处理收集的煤粉及生活垃圾。除铁过程产生的铁屑外售综合利用;成型过程产生的碎煤和收集的煤粉均返回工序再加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垃圾桶定期清洗、消毒灭菌,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