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拟作出的《汤阴县永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17-04-29 09:55:5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永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4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4月28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

汤阴县韩庄乡云村工业大道北侧

汤阴县永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3000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料拌合站,配套办公用房,机械停放仓库,材料堆放场地

废气:经预测,本项目筛分、转运过程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量为43.875mg/m3,0.1755t/a;水泥仓呼吸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量为50mg/m3,0.092t/a;沥青油烟中沥青烟排放浓度为:21.87mg/m3,苯并(a)芘排放浓度为1.92×10-4mg/m3;导热油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为:颗粒物:14.60 mg/m3,0.25t/a,SO2:2.13 mg/m3,0.037t/a,NOx:206.13   mg/m3,3.53t/a;烘干筒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为:颗粒物:12.26mg/m3,0.153t/a,SO2:2.57mg/m3,0.020t/a,NOx:258.82mg/m3,2.002t/a均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测,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240.64m3/a,排放水质为:COD:340mg/L;NH3-N:29mg/L。达到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排入市政管网。

噪声:项目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对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无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散落石料、除尘灰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导热油炉使用的导热油需定期更换,废导热油为危险废物(HW08900-249-08)。另外,职工办公生活过程中还将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其中散落石料年产生量约8t/a,经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除尘灰产生量约4200t/a,可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导热油更换周期约为5年,废活性炭年产生量约1.8t/a,需在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6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汤阴县永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