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聚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塑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4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12月2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00吨塑料项目 |
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工纵二街北段东侧 |
汤阴县聚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租赁汤阴县泰盛源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房4间,建设年产600吨塑料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600吨塑料制品,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主要产品为矿泉水桶桶盖。 |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预测,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能够达到《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的相关限值的要求。 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仅职工生活污水,经预测,污水排放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的要求以及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排入市政管网。 噪声 经预测,项目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对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注塑边角料和贴膜边角料,其中注塑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贴膜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不排放。废活性炭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35t/a,经收集后就近运输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汤阴县聚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