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汤阴县科泰橡塑材料有限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改建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陈志鹏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17-12-18 17:49:5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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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科泰橡塑材料有限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改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4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12月18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改建项目

汤阴县乾坤大道与文王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汤阴县科泰橡塑材料有限公司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利用原有厂区办公室,将燃煤锅炉改建为燃气锅炉,并且在原有设备基础上增加一台热压机、一台冷压机、一台切割锯、两台混料机、一台万能破碎机。

营运期:(1)废水: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无废水产生。(2)废气:主要是聚乙烯颗粒热压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燃气锅炉废气及产品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切割粉尘经双桶布袋吸尘机收集后达标排放。(3)噪声:经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后机械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粉碎后再利用。

 

02汤阴县科泰橡塑材料有限公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