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5日拟作出的《汤阴县亮明洁净型煤厂年产8万吨洁净型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17-09-05 15:27:0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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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亮明洁净型煤厂年产8万吨洁净型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1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9月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8万吨洁净型煤项目   

汤阴县韩庄镇三里屯村

汤阴县亮明洁净型煤厂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车间1个,仓库1个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和储存粉尘、搅拌粉尘和车辆运输带来的粉尘。

①原料卸料和储存粉尘

本项目所用半成品原料含有15%左右的水分,为块状,原料卸料和储存会有极少量粉尘产生。原料卸料和储存均位于仓库内,粉尘逸出车间外的量较少,约占粉尘产生量的10%采取上述措施后,原料卸料和储存粉尘逸散量很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②搅拌粉尘

少部分半成品原料较干燥状态下需要加水搅拌增加湿度,搅拌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企业在搅拌机上方设置喷淋装置加水,在增加湿度的同时也起到了降低粉尘产生的作用,故本项目搅拌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③车辆运输带来的粉尘

项目营运期原料及产品的运输主要靠卡车进行,车辆往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粉尘,产生量很小。企业拟在厂门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同时将厂内道路全部硬化,且卡车现在全部有篷布遮盖原料和产品。采取上述措施后,车辆运输带来的粉尘产生量减少90%,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以噪声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型煤加工厂,声源8090 dBA ”且“不设原煤及粘土粉碎作业的型煤加工厂”需要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为型煤加工,且使用原煤作为添加剂,所以本项目需要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55m处的三里屯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建议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准再规划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m3/d144m3/a。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120mg/L0.017t/a,氨氮:20mg/L0.003t/a。这部分废水成分简单,可用于厂内洒水降尘

3)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沉淀池泥渣、不合格产品和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渣产生量约为2t/a,自然晾干后作为原料使用;不合格产品量为80t/a,重新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4.5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全厂固废处置率达100%,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包装机和煤球机等设备噪声,设备噪声值在8085dBA,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噪声对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三里屯村影响不大,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汤阴县亮明洁净型煤厂年产8万吨洁净型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