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3日拟作出的《安阳市浩江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万米农用灌溉水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23-06-13 16:15:5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市浩江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万米农用灌溉水带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6月13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700万米农用灌溉水带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古贤镇工业园腾飞路007号

安阳市浩江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鹤壁绿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安阳市汤阴县古贤镇工业园腾飞路007号,租赁1座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2000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700万米农用灌溉水带。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修改单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且也能满足汤阴固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水水质要求,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吹膜工序废气经有机废气设施治理后,排放的污染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非甲烷总烃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圆周编织机、吹膜机、复合机、打包机、空压机等运行过程等机械运行噪声。噪声值一般在70~90dB(A)之间,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措施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营运期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新建的一般固废暂存间(15m2)暂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不外排,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新建的危废间内 (2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安全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