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江浙中央广场项目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浙中央广场项目
建设单位:安阳兴都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北邻人民路,南邻政通路,西邻铁东路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5亿元,拟建设2栋10F住宅楼、1栋6F酒店、1栋3F商业楼、多栋2F商业楼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总占地面积44826.67m2,总建筑面积84238.58m2,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4439.38 m2,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799.2 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分施工期和营运期。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过程的扬尘、设备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建筑垃圾。营运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地下车库废气、居民炊事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油烟废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噪声主要为电梯机房、变压器、加压水泵等设备噪声及商业区社会生活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主要污染物减缓措施
废水: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者外排。
建筑施工噪声:合理安排各施工机械在各施工点的数量和类型,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
粉尘:采取洒水降尘,避免超载、遮盖运输、减少抛撒等预防措施。
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妥善处置。
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将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施工完成其所造成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2、营运期主要污染物减缓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进出地下车库废气、居民炊事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油烟废气,经采取环评要求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汤阴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噪声:该项目噪声在按照环评要求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后,预计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要求,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及项目自身的影响均较小。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为一般性固体废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不会对周边区域及沿途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浙中央广场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工程选址可行;平面布置合理;在充分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较高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项目的了解情况;②本项目对您正常生活产生的影响;③对环境保护关系程度;④认为当地环境质量如何;⑤认为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和周围居民生活的主要影响有哪些方面;⑥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安阳兴都置业有限公司 电话:18749979555
环评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372-5061003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