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色非家具厂扩建喷漆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7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8月2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汤阴县色非家具厂扩建喷漆房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伏道乡伏道四街汤伏路与众品大道交叉口东南方位 |
汤阴县色非家具厂 |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占地8941m2,在原厂区内扩建喷漆房,建筑面积300m2,不改变原有生产规模,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件(套)家具。 |
1、废水: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木工作业区粉尘经中央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达标排放;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喷淋塔+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漆渣、底漆打磨收集的粉尘、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内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漆桶由厂家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