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4日。
2017年9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及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汤阴县荷塘月色商住小区项目(一期) |
汤阴县人和路与文王路交叉口西南方位 |
建设单位:汤阴皓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汤阴皓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于汤阴县人和路与文王路交叉口西南方位,总投资10000万元,占地面积21305.92m2,总建筑面积68476.08m2,其中住宅面积51313.17m2,商业建筑面积4022.15m2,门卫室9m2,物业用房147m2,公厕20m2;总户数为396户;停车位437个(地上停车位41个,地下停车位39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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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期 1.1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设备废气。施工期扬尘无组织施工扬尘作为主要的大气污染物,通过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施工扬尘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抑制。同时应加强现场管理,通过施工作业避开大风天气、定时洒水、露天堆放物料遮盖、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四周拦挡等措施,施工扬尘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1.2、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以及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作业废水主要为基础工程阶段地基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其产生量较少,可全部回用于基础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回用于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场区洒水抑尘,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定期由环卫工人清运,不外排,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1.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地基开挖、基础工程阶段、混凝土浇注、建材运输等。工程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合理布局,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严格限制施工作业时间(22:00~6:00禁止施工),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声屏障等降低噪声源。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使施工期声环境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对附近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 1.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弃渣,其中建筑弃渣主要包括建筑渣土、废弃料等。建设弃渣全部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烟头、香烟盒、果皮纸屑等,依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的前提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 营运期 2.1废气 汽车尾气:仅有少量汽车出入小区,小区出入口增设绿化隔离带、增加种植高达乔木等措施,可以减轻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油烟废气:厨房油烟废气可经过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烟道在楼顶集中排空,对小区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2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进入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汤河,对环境影响较小。 2.3噪声 道路交通噪声:在采取朝道路的第一排建筑物安装隔音门窗,通过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高达乔木等措施,交通噪声不会干扰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 2.4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年产生总量为448.221949t/a。全部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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