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程锦洁净型煤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洁净型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1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9月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万吨洁净型煤项目 |
汤阴县菜园镇南岗 |
汤阴县程锦洁净型煤有限公司 |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生产车间1个,仓库1个和办公室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和储存粉尘、铲车倾倒粉尘、破碎粉尘和车辆运输带来的粉尘。 有组织废气 破碎粉尘:本项目破碎粉尘产生量为1.5t/a,收集的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经计算,本项目破碎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废气 ①原料卸料和储存粉尘 本项目原料卸料和储存粉尘逸出车间外的量较少,企业拟在仓库内安装高压喷淋装置,降低卸料和储存产生的粉尘产生和逸散,采取上述措施后,原料卸料和储存粉尘逸散量很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②铲车倾倒粉尘 经计算,项目铲车倾倒粉尘产生量为1.2t/a,企业拟在喂料口安装高压喷淋装置,降低了粉尘的产生,逸散量降低至20%,进入大气中的粉尘量为0.24t/a,全部无组织排放。 ③破碎粉尘 本项目破碎粉尘由集气罩进行集气,收集的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有10%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粉尘量为0.15t/a,即0.06kg/h。 ④车辆运输带来的粉尘 项目营运期原料及产品的运输主要靠卡车进行,车辆往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粉尘。企业拟在厂门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同时将厂内道路全部硬化,且卡车现在全部有篷布遮盖原料和产品。采取上述措施后,车辆运输带来的粉尘产生量减少90%,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无组织废气排放预测 经预测,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颗粒物)预测的厂界最大浓度出现在北厂界,浓度值为0.0763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本项目周围敏感点为西河村、后高汉村和菜园镇,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颗粒物)在西河村的预测浓度值最大,为0.02818m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以噪声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型煤加工厂,声源80~100 dB(A)”且“设有原煤和粘土等添加剂的综合型煤加工厂”需要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为型煤加工,且使用原煤作为添加剂,所以本项目需要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4m3/d,72m3/a。则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0.24m3/d,72m3/a,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120mg/L、0.009t/a,氨氮:20mg/L、0.001t/a。这部分废水成分简单,可用于厂内洒水降尘。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沉淀池泥渣、不合格产品和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渣产生量约为2t/a,自然晾干后作为原料使用;不合格产品量为60t/a,重新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kg/d,2.25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全厂固废处置率达100%,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主要为锤式破碎机、搅拌机、包装机和煤球机等设备噪声,设备噪声值在80~90dB(A),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汤阴县程锦洁净型煤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洁净型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