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浩欣服饰有限公司古贤分公司年加工销售500万套服装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7年3月17日-2017年3月23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3月1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70千米PCCP-L型管、50千米PCCP-E型管、1万吨新型塑料管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分析报告 |
安阳市新型制造业产业园区 |
安阳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原有的1台KZL-4-1.25A燃煤锅炉变更为1台WNS4-1.25-Y(Q)燃气蒸汽锅炉,并新增3台120k电蒸汽发生器。其余生产规模及生产设备未发生变更。 |
营运期:废气:锅炉由燃煤锅炉更改为燃气锅炉后,燃煤锅炉废气不再产生,经计算该项目废气量约为1831.3万Nm3/a,烟尘产生量0.322t/a,SO2产生量为0.847t/a,NOX产生量为2.515t/a,各种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烟尘17.62mg/m3,SO246.24mg/m3,NOX137.32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颗粒物20mg/m3,SO2 50mg/m3,NOX 200mg/m3的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锅炉除尘废水不再产生,其余与原环评结论保持一致。 噪声:变更后厂界噪声相对原环评有所降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天然气锅炉无固废产生,燃煤锅炉相应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锅炉炉渣,脱硫除尘灰泥等固废不再产生,变更后固废产生变少。 |
安阳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千米PCCP-L型管、50千米PCCP-E型管、1万吨新型塑料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分析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