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修改)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河南省佳多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有机酱油、食醋、酱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公开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有机酱油、食醋、酱类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省佳多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精忠路与兴隆路交叉口东南角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1万吨有机酱油、食醋、酱类产品,新上3条生产线。本项目主要采用微生物发酵工艺,流程是:酿造酱油:蒸料(小麦、大豆)→冷却→制曲→发酵→压榨→灭菌→灌装。食醋:蒸料(小米、玉米、玉米芯)→制糖→制酒→发酵→制醋→淋醋→过滤→灭菌→灌装。酱类:蒸料(豆类、水果类)→冷却→制曲→发酵→灭菌→灌装。主要设备:酵母设备、压榨机、过滤设备、巴氏灭菌设备。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气:原料粉粹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标准;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和表2标准。以上废气经治理后均能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等。工艺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定期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废水处理站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汤阴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汤阴县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汤阴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汤阴县污水处理厂。
3、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酱渣、醋渣和水果渣,作为饲料外售养殖场综合利用;除尘器回收粉尘作为饲料外售养殖场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板框过滤机、压榨机、洗瓶机、灌装机、胶体磨、风冷机、粉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和风机产生的动力噪声。采取加装减震基础、消声器、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是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佳多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精忠路与兴隆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783866306
邮箱:2065536215@qq.com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号9层A90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592579835
河南省佳多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