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拟作出的《汤阴县鑫安能源燃料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  时间:2017-09-27 17:15:5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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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鑫安能源燃料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年9月27日-2017年10月3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9月2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汤阴县鑫安能源燃料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项目

汤阴县精忠路与兴隆路交叉口东南角

建设单位:汤阴县鑫安能源燃料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车用加油站,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修订)中的等级划分规定,本项目为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本项目占地面积6661.02m2,建筑面积684.25m2,设有地埋卧式SF双层油罐4座(1座92#汽油储罐、1座95#汽油储罐、1座98#汽油储罐、1座柴油储罐)、CNG储气瓶1组(水容积6m3)及配套设施、站房1座、罩棚1座、油气回收装置1套、4台税控燃油加油机及2台CNG加气机,总投资3000万元。

营运期

(1)废水: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内不设置食宿,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区排水管道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行二次处理。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收集后少量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作用后,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区营运期产生的噪声,经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及绿化带降噪,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储油罐清洗废渣属危险废物,站区暂存后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采取在储罐区及加油加气机附近摆放相应类型与数量的灭火器等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

02鑫安能源加油站报告表201709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