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安阳市隆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汤阴梦幻谷极地海洋世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安阳市隆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汤阴梦幻谷极地海洋世界项目 |
汤环管字[2023]9号 |
2023.6.27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6210603(环评股)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汤环管字[2023]9号
关于安阳市隆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汤阴梦幻谷极地海洋世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阳市隆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91410523MA9NA5BC0N)委托河南省波光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安阳市隆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汤阴梦幻谷极地海洋世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事项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汤阴县白营镇坤贞大街东100号,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汤阴梦幻谷极地海洋世界项目。
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成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海底世界用水、海洋剧场地面清洁用水、快餐区备餐用水以及商业区用水,须设置隔油池(10m3)+化粪池(40m3)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汤阴源海慧泉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处理;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汤阴源海慧泉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指标(COD≤350mg/L,氨氮≤35mg/L)。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须设置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房顶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配电房、水泵等设备噪声,须采取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及4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商业包装垃圾、快餐区的餐饮垃圾及饲养动物的食物残渣。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隔油池沉渣和食物残渣由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定期清运;包装垃圾须收集后统一外售。
(三)该项目废水出厂界污染物排放量为COD3.24t/a、氨氮0.26t/a;废水排入外环境的量为:COD0.0288t/a、氨氮0.0029t/a。根据《关于安阳市隆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汤阴梦幻谷极地海洋世界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调配的意见》,该项目COD、氨氮总量来源为汤阴县天雨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减排削减量。
(四)如果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污染防治政策和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执行,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五)其他事项按“报告表”要求执行。
四、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监察,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五、本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试运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