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3日拟做出《河南源香食品有限公司河南源香食品中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汤阴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22-05-13 17:52:2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源香食品有限公司河南源香食品中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17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2年5月13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源香食品中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汤阴县城关镇工兴大道中段101号

河南源香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安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源香食品有限公司拟于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工兴大道中段101号购置博大面业136349.35平方米的土地及厂区现有厂房进行河南源香食品中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为一期生产规模为日产120吨肉制品。

施工期:

①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上述扬尘治理措施,可最大程度减缓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施工场地扬尘也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②废水:项目在施工工地应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施工废水中悬浮物尽可能降低,经沉淀后的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不外排。

③噪声:采取防止措施后预计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能够达到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且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

④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①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中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指标(COD350mg/L,NH3-N35mg/L)。

③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中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本工程各类固体废物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均可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附件:1.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及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