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拟作出的《安阳海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发酵、预混饲料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21-09-27 09:36:0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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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海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发酵、预混饲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7日-2021年9月29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9月2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安阳海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发酵、预混饲料项目

安阳市新型制造业产业园区中兴路

安阳海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安阳海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400万元在安阳市新型制造业产业园区中兴路建设年产12万吨发酵、预混饲料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6万吨发酵饲料和6万吨预混饲料。新建1座生产车间以及配套环保措施。

营运期:

①废气:预混饲料投料和粉碎工序通过各自配套覆膜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预混饲料初清、混合、包装、料仓、输送等工序粉尘通过各自配套覆膜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发酵饲料投料、初清等工序粉尘通过覆膜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发酵饲料冷却、包装工序粉尘通过覆膜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标准限值要求。热风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排放标准要求;发酵烘干臭气采用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臭气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②废水:项目生产废水采用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采用工艺为“气浮+好氧+沉淀”,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同排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及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经厂区污水管网进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提升机、初清筛、永磁筒、气锤、粉碎机、混合机、包装机、风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削减,经预测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初清杂质、废包装材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初清杂质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污泥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