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拟作出的《汤阴环美制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铜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24-03-21 15:05:4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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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环美制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铜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3月2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万套铜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安阳市汤阴县铁东路与恒通大道交叉口

汤阴环美制动器材有限公司

河南腾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15000万元,租赁河南金鹏铜业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建筑面积28493.33m²,不新增用地,建设年产2000万套铜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配料、混料工序,钢背清理工序、压制成型工序、精磨工序、钻孔工序和破碎工序(不合格产品)会产生粉尘,焊接过程会产生烟尘,压制成型工序会少量有机废气。

本项目设置独立的配料、混料房间加强密封性,配料、混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钢背清理工序粉尘经抛丸清理机配套的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压制成型粉尘和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精磨、打孔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焊机配有焊烟净化器,粉碎机为全封闭式,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中相关要求,有机废气(VOCs)排放浓度能够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中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废气预计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拌料机、粉碎机、磨床、钻孔机、液压机、车床等设备运行时机械噪声,噪声值一般在75~85dB(A)之间,经采用减振、厂房隔音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东、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废边角料由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不合格产品:盘式制动器衬片不合格品收集后由河北钢背厂家回收,鼓式制动器衬片不合格品经粉碎机破碎后进入压制成型工序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转运至汤阴县垃圾处理场。

项目的固废只要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