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拟作出的《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张敏  来源: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时间:2025-04-29 15:28:3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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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4月2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汤阴县人和大道人民医院院内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拟投资4100万元建设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病房楼5850.5m2,以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满足210张病床规模需求。发生重大疫情时,本项目关停或备用。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加强洒水抑尘,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100%”、“两个禁止”,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一票停工”和“黑名单”等制度,通过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扬尘治理措施,可最大程度减缓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施工废气也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废水

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院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具体可分为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将高噪声设备安放在场地中央远离居住区的位置,同时严禁夜间施工。施工场地较为开阔,由此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渣土由施工单位用于工地地面平整、回填;施工废料分质分类收集,能再利用的循环利用,不能再利用的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期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消毒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设备“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酒精消毒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医疗废水经化粪池(不小于200m3)处理后,排入院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废水预处理标准及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设备、风机等运行过程,其噪声的声压级范围为70~90dB(A)。设计中均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项目建成后院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预测噪声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UV灯管、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灯管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