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6日拟作出的《河南中帅药业有限公司二期新增药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22-07-06 16:55:5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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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中帅药业有限公司二期新增药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12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中帅药业有限公司二期新增药品生产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汤阴产业集聚区复兴大道东段现有厂区内

河南中帅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医药市场需求,河南中帅药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建设河南中帅药业有限公司二期新增药品生产项目,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为:年产乙酰唑胺原料药15吨、乙酰唑胺缓释胶囊4000万片、乙酰唑胺片2000万片,年产盐酸胍法辛原料药0.5吨、盐酸胍法辛缓释片4000万片,年产硝普纳原料药1吨。

(1)废气: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经酸吸收+碱洗收+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固体制剂车间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单机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水喷淋+UV光氧催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洁净区破碎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单机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2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医药制造工业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2及《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 号)标准限值,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3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2标准限值。

(2)废水: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盐酸胍法辛原料药生产废水、硝普钠原料药生产废水、乙酰唑胺原料药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质检室废水等。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厌氧反应器(JH-AGS)+双级AO+絮凝沉淀+纳米臭氧”。 处理后厂区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 1 标准 B 和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采用设备加装减振基础、隔音、吸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措施可行。

(4)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原料药生产过滤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离心废液等,精制过滤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滤渣等,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药尘、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蒸馏残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

采用网络公示及报纸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反对或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