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1日拟作出的《河南青龙塑料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生产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23-07-21 18:40:4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青龙塑料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5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7月2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青龙塑料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生产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开源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

河南青龙塑料管业有限公司

河南泊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青龙塑料管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开源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建设年产1万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生产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万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

营运期:

废气:有机废气采用二次封闭+集气罩收集,引入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②废水:项目冷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及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经厂区污水管网进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缠绕机、封口机、分丝机、真空冷却箱、风机等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削减,经预测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外售;废活性炭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