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安阳汤阴园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辐射与固废化学品股。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
电话:0372-6203558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7月14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安阳汤阴园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1.变电站工程:拟新建汤阴11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安阳市汤阴县五陵镇小宋村东约900米。规划主变终期规模:3×50兆伏安,本期规模:1×50兆伏安,主变户外布置;规划110千伏出线终期4回,本期出线2回。2.线路工程:新建易都-商城II回π接入园区变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园区110千伏变电站,止于110千伏易都-商城II回线路π接点。新建输电线路路径长度9.5千米,其中新建同塔双回架空输电线路路径长度9.1千米,新建单回架空输电线路路径长度0.4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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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施工时杆塔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就地平整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工程施工过程中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3)施工期间尽量控制塔基开挖量,施工料场及牵张场尽量选择周边荒地、劣地,避免破坏植被,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田间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工程施工前将对施工区域内的植物进行苗木移植。对施工临时占地的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的植被功能。 (5)对施工材料场地进行临时铺盖;施工结束后,覆土整治,进行恢复植被。牵张场施工时采用土工布等设施铺盖场地,施工结束后对植被受到破坏的区域进行恢复。 (6)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践踏、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严禁施工人员随意伤害、捕杀野生动物。 (7)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8)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2.大气环境 为减少扬尘污染,评价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大风天气或当地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建议减少或避免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 (5)施工采用预拌混凝土,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 (6)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洒落,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 (7)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要坚决实现“六个百分之百”目标和“三个落实”要求,即工地周边100%围挡、各类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及拆迁作业100%湿法作业、出场车辆100%清洗、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落实备案、落实视频监控、落实监管责任人。 3.水环境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在变电站施工场地内修建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施工生活污水利用沿线农户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施工废水 本工程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养护水一般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灌注桩基础钻孔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通过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经沉淀后可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水体周边施工 经现场踏勘,本项目架空线路跨越人工排水沟红卫沟和赵王沟,均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立塔。为避免施工对河流产生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废水等排入河道。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养护维修管理,车下铺垫棉纱等吸油材料,用以吸收滴漏油污,其他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含油污水,采用棉纱吸收后将其打包外运至垃圾场集中处置,避免油类物质进入河道内。杜绝在施工时随意倾倒废弃物、排放施工废水至河道和水体中。禁止在河流内清洗设备和车辆。 4.声环境 为减缓施工噪声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施工工艺需要等原因确需连续施工的,须提前持有关部门出具的确需连续施工证明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4)牵张场和临时占地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地方,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施工运输和施工机械运输避让交通高峰期,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5.固体废物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本次评价提出如下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地方环卫部门指定的位置。 (2)对于塔基基础开挖产生的土方可用于塔基周围回填。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处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倾倒、抛洒或堆放,不得将建筑垃圾直接排入水体或下水道,不得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排放或回填,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清运车辆通行线路应避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区。弃方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收集后集中运出。施工完成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做好迹地清理工作,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4)施工期拆除的导线、金具、杆塔塔材等交由供电公司物资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 1.电磁环境 在工程运行期,要求运行维护人员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异常的电磁感应现象,保障输变电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保障环境保护设施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减弱因输变电建设项目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2.声环境 (1)变电站在设备选型时,通过设备招标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提供主要设备厂家提出设备声级限值要求(主变压器声功率级低于82.9dB(A)),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主要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可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变电站应设置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3m。 (4)变电站应设置实体大门。 (5)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6)在项目运行期,要求线路运行维护人员对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线路的正常运行,防止由于线路运行故障产生额外噪声影响的情况发生。 3.地表水环境 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 (1)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设置收集设施集中贮存,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2)运行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1)本项目设计新建1座30m3的事故油池,主变事故排油接入新建事故油池。 (2)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3)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