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金祥商混搅拌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商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29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6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及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万立方米商砼项目 |
汤阴县任固镇302省道东段路北 |
建设单位:汤阴县金祥商混搅拌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年产50万立方米商砼项目。工艺流程沙子、石子等骨料和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料加水搅拌后即为成品;主要生产设备为:HZS150混凝土生产线、砼运输车辆、散装原料罐、泵车 拖泵、铲车(50型)、电子磅、实验室设备、配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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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期 1、废气 主要为土方开挖、运输及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 2、废水 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 主要为机械设备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2. 营运期 废气:砂石堆放、装卸粉尘经料场密封、通过喷淋设施保证砂子和石子表面一定的含水率,可将该部分粉尘降至较低,不会对周围产生显著影响。原材料输送、计量、投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皮带罩密封、滤芯式除尘器等除尘装置处理后产生的粉尘后无组织排放,加注口产生的粉尘和筒仓输料时产生的粉尘经采用脉冲式除尘器除尘后有组织排放,上述粉尘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 、表3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搅拌机和砼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废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地面抑尘和绿化,不外排;搅拌机和砼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通过隔音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主要为试验室垃圾、收集的粉尘、搅拌机和砼运输车辆冲洗后残留的混凝土等,其中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搅拌机和砼运输车辆冲洗后残留的混凝土可回用于生产,实验室试用混凝土定期外售,可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处理,也可用于筑路等。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