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拟作出的《安阳曹先生食品有限公司速冻米面制品深加工一期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张敏  来源: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时间:2025-04-07 16:15:05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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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速冻米面制品深加工一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4月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安阳曹先生食品有限公司速冻米面制品深加工一期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伏道乡产业集聚区金秋路南100米

安阳曹先生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安阳曹先生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伏道乡产业集聚区金秋路南100米建设速冻米面制品深加工一期项目。

运营期: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和面工序粉尘、速冻烧麦制馅废气、包装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燃和面工序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标准限制要求;制馅油烟经复合型高效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参照《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限值;包装废气仅进行定性分析,不进行定量分析;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0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参照《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表1“中型”标准限值;恶臭经好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2)

(2)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糯米清洗浸泡废水,肉、蔬菜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职工消毒洗手废水,冷凝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改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隔油+气浮+接触氧化1+中间沉淀池+接触氧化2+二次沉淀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经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淤泥河,经永通河最终汇入汤河。

(3)噪声:项目产噪设施主要为冻肉切块机、绞肉机、搅拌机、菜馅机、切丁机、和面机、双动双速和面机、离心机、自动烧麦机、炒锅、注馅机、成型机、蒸柜、排盘机,风机。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措施、厂房隔声等措施削减噪声,风机采用隔声罩进行降噪,经预测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捕集尘、下脚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油脂、污泥、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捕集尘、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在厂内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后,由内黄县嘉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定期进行回收;废包装材料在厂内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油脂设置废油脂暂存桶,废油脂经密闭收集后,定期外售;污泥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