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拟作出的《河南太行精铸制造有限公司伸缩式移动喷漆房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太行精铸制造有限公司伸缩式移动喷漆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6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11月20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太行精铸制造有限公司伸缩式移动喷漆房项目 |
安阳市新型制造产业园区宜政路与腾飞大道交叉口东北部(宜沟) |
河南太行精铸制造有限公司 |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560m2。主要建设喷漆房。 |
施工期① 废气:运输车辆在运行中将产生机动车尾气,其中主要含有CO、NOx、HC等污染物。这些废气排放局限于施工现场和运输沿线,为非连续性的污染源,建议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NOX及CO等汽车尾气的排放量。②噪声: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禁止夜间运行的设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③废水: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④固废:不能随地洒落物料,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营运期: ①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工艺废水,所用职工为原有职工,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故本项目无废水产生。②废气:主要是抛丸机产生的粉尘和喷漆产生的废气,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③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空压机、抛丸机、喷枪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源强值约为60~80dB(A)。经基础减振及厂房隔音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油漆桶和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