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拟做出《安阳万庄新肥科技有限公司拆旧建新年产​20万吨高塔造粒复合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23-12-26 14:44:3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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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万庄新肥科技有限公司拆旧建新年产20万吨高塔造粒复合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12月2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安阳万庄新肥科技有限公司拆旧建新年产20万吨高塔造粒复合肥生产线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刘大线与仓储三路交叉口东南方位)

安阳万庄新肥科技有限公司

安阳鑫峰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安阳万庄新肥科技有限公司为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现决定将现有“年产20万吨氨酸长效复合肥生产线(含1座工业炉窑)”改造成“年产20万吨高塔造粒复合肥生产线”,配套增加2台燃气锅炉,改建后全厂年产40万吨复合(混)肥,总产能不变。本次改建原辅材料不再使用液氨和浓硫酸,提高了生产的安全性,同时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种类,安全、环保均得到显著提升。

(1)废气

本项目备料环节、筛分、冷却环节和包装环节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及“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8〕6号)限值要求;造粒环节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及“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8〕6号)限值要求,氨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四、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A级企业要求;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限值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四、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A级企业要求(燃气锅炉烟气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30mg/m3(基准氧含量:3.5%));化油工序产生的油烟(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改建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高塔喷淋废水返回至尿素熔融工序使用。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中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废防结油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置。

本工程各类固体废物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均可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