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5日。
电话:0372-6210603 电子信箱:tyhbj123@163.com通讯地址:汤阴县创业大厦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3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阳拓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汤阴县韩庄镇小付庄村 |
建设单位:安阳拓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位于汤阴县韩庄镇小付庄村,占地面积52亩,扩建项目增加4种产品,分别为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聚乙烯管、双壁波纹管,主要生产设备为挤出机、成型机、切割机等。 本项目计划新聘用员工16人,3班工作制,年平均生产300天。 工艺:原料-生料-挤出成型-冷却-切割-检验-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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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原有厂房,项目无土建工程,仅有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影响不大。 2、运营期 (1)废气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成型及涂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企业拟分别对1#、2#车间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包括原有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并分别由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运用估算模式进行预测,预测结果为无超标点,故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但项目需以车间为中心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长期居住的居民等敏感目标,故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本次扩建项目拟新招聘16人,厂内提供食宿,厕所为水冲式,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染因子主要为COD、BOD5、氨氮、SS,水质一般为COD400mg/L,BOD5200mg/L、氨氮30mg/L,SS180 mg/L。 公司现将全部生活污水(包括原有项目生活污水576m3/a)进化粪池后接入市政管网由汤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总水量为1036.8m3/a,厂区排口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0.415t/a,BOD50.207t/a、氨氮0.031t/a,SS0.187t/a。该生活污水由汤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永通河,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水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声源强度为70~80dB(A)。在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的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最大噪声预计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达标排放。由于附近敏感目标距离厂址较远,不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次扩建项目生产固废为废聚乙烯、废钢丝、废钢带,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出售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有机废气治理会产生废活性炭,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编号HW49,放置在密闭容器内,由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及时由环卫工人拉走卫生填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以新带老”措施 本次扩建项目采取的以新带老措施如下: (1)原有项目车间未收集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与扩建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可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改善周围环境质量。 (2)原有项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与扩建项目新增加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管网,由汤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可有效改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6)总量 企业废气排放中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无SO2和NOX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和氨氮。 据环评结论可知,本次环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如下:SO2 0t/a、NOx 0t/a、COD 0.052t/a、氨氮 0.005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