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拟作出的《汤阴县鑫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45万立方米生态木质板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17-11-28 17:23:3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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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鑫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45万立方米生态木质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2月4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11月28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45万立方米生态木质板项目

汤阴县任固镇白龙一村

汤阴县鑫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汤阴县任固镇白龙一村北旧厂房,建成后可年产1.45万立方米生态木质板项目。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加热过胶过程中产生的甲醛废气、木材分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有组织废气

木材分解粉尘:本项目粉尘产生量为5.26t/a,收集的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经计算,本项目木材分解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废气

①木材分解粉尘

本项目木材分解环节集气罩未收集到的粉尘为0.263t/a,排放速率为0.109kg/h。

②甲醛废气

本项目涂胶热压过程中产生甲醛废气。项目采用的是环保型E1级脲醛胶,根据厂家提供的《临沂师范学院应用化工研究所化验报告》中可知,该胶中游离甲醛含量为0.06%。产品质量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水基型标准中游离甲醛含量≤1.0g/kg的要求,本项目脲醛胶使用量为3t/a,经计算,项目生产过程中甲醛废气产生量为0.0014t/a,排放速率为0.00058kg/h。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0.20mg/m3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预测

经计算,粉尘的最大占标率9.49%<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导则规定,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估算模式预测值可作为预测结果值进行评价。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值为0.085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6m3/d,48m3/a。主要污染因子是COD、氨氮,产生浓度为COD300 mg/L,产生量为0.0144t/a;氨氮30 mg/L,产生量0.00144 t/a;经沉淀处理后,水质相对较好,用于厂区绿化和地面抑尘。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影响。

(3)噪声

主要为新型方木锯、多片锯、热压机、叉车等设备噪声,设备噪声值在70~90dB(A),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和风干产生的碎木屑、木材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桶和职工生活垃圾;碎木屑、木材边角料产生量为1779t/a,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量为4.9t/a,收集后出售,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收集后送当地垃圾中转站。废旧包装桶为危险固废,产生量为0.3t/a,均由厂家回收。全厂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汤阴县鑫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