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蕴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电梯用钢丝绳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12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12月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万吨电梯用钢丝绳项目 |
汤阴县产业集聚区 |
河南蕴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4000万元,占地面积48000平方米,建成后可年产3万吨电梯用钢丝绳 |
(1)废气 有组织废气 ①酸雾:酸洗池产生的酸雾设置碱液喷淋塔,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中的相关要求;② 热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相关要求;③ 天然气锅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要求;④ 食堂油烟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往房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项目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无组织废气 酸洗池酸雾(HCl)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是酸洗池未被捕集到的HCl气体,无组织排放的HCl量为0.0127 kg/h(0.0914 t/a)。 无组织废气排放预测 经计算,粉尘的最大占标率6.56%<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导则规定,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估算模式预测值可作为预测结果值进行评价。酸洗池无组织HCl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0.003279 mg/m3,位于下风向117 m处,在东、西、南、北厂界处的浓度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最高浓度限值要求(0.2 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较小。 (2)废水 ①员工生活污水量为6912m3/a(23.04 m3/d),食堂废水量为2371.2m3/a(7.9 m3/d),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共同进入设置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排放量为408.7m3/a(1.362 m3/d),水质较为简单,属于间断性排放,主要污染物为COD、SS、TP和总Zn,经设置的污水处理站(综合调节+混凝沉淀+气浮处理工艺)处理后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主要为机械剥壳、拉丝机、捻股机等设备噪声,设备噪声值在60~8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① 一般固废:主要是机械剥壳固废、热处理燃烧废渣及不合格产品,送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② 危险废物:主要是水浴池废渣以及磷化池废渣,设置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垃圾中转站。综上,项目运营期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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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汤阴蕴华钢丝绳项目-双面打印-12.02-报批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