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6日拟做出的《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新增注射剂生产品种及塑料输液容器用吊环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新增注射剂生产品种及塑料输液容器用吊环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0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1月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增注射剂生产品种及塑料输液容器用吊环项目 |
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工纵三街北段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
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朴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拟于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工纵三街北段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新增注射剂生产品种及塑料输液容器用吊环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为针剂车间新增7类生产品种和1条年产180吨塑料容器用吊环生产线,针剂车间内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工艺设备未改变,仅在药液配置阶段新增原辅料。 |
施工期: 本项目于现有生产车间内进行建设,施工期仅为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①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相关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②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 ③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中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本工程各类固体废物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均可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