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阴环美制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铜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周俊林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24-04-08 14:38:4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汤阴环美制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铜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汤阴环美制动器材有限公司

年产2000万套铜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汤环管字[2024]16号

 

2024.4.3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6210603(环评股)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汤环管字[2024]16号

关于汤阴县环美制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铜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汤阴县环美制动器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91410523712672366J)委托河南腾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汤阴县环美制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铜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事项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汤阴县铁东路与恒通大道交叉口,总投资1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2000万件铜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项目,其中年产50万套盘式制动器衬片、年产1950万套鼓式制动器衬片。

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通用行业涉颗粒物、涉VOCs企业基本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成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网进入汤阴县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混料工序、压制成型、精磨、打孔工序产生的废气、抛丸清理废气、粉碎废气和焊机烟尘。配料、混料废气须经2个集气罩+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压制成型废气须经50个集气罩+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精磨、钻孔废气须经90个集气罩+3套覆膜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抛丸清理废气须经2个集气罩+自带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粉碎废气须经2个集气罩+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焊机须设置2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和《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中相关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速率3.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中的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³)。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拌料机、粉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须采取减振、厂房隔音等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东、北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南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原料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原料包装袋和废边角料须经5m2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不合格产品中盘式制动器衬片须经5m2固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厂家回收,鼓式制动器衬片须经粉碎机破碎后进入压制成型工序回收重新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须集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三)本项目为迁建企业,通过采取“以新带老”措施,COD、VOCs不新增排放量。新增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0.2234t/a,使用安阳市铸本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关闭项目颗粒物减排量。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6921t/a,VOCs:0.0696t/a,废水出厂界排放量为COD:0.2999t/a,NH3-N:0.0293t/a;废水出污水厂排放量COD:0.0504t/a,NH3-N:0.005t/a。

(四)如果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污染防治政策和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执行,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五)其他事项按“报告表”要求执行。

四、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监察,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五、本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试运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