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市百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汽车用品及新型材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29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6年12月2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万吨汽车用品及新型材料项目 |
汤阴县古贤新型材料产业园区内 |
建设单位:安阳市百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购入→充分研磨→高速分散→过滤→自动灌装→打码装箱→产品外售。 主要设备:砂磨机、高速分散机、全自动气雾漆灌装线等。 |
运营期: 1、废气污染源 ①本项目粉状原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外排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 ②本项目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净化后,可以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涂料与油墨制造)。 ③罐区呼吸废气 本项目罐区呼吸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净化后,可以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1996)表2中二级标准。 ④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车间粉尘和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净化后,可以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1996)表2中二级标准。 ⑤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去除效率不低于60%的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源 ①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水、纯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浓盐水。设备清洗水收集后可回用,不外排;浓盐水主要含无机盐,经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 ②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内1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最终汇入汤河。外排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动力设备经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经距离衰减后,预计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活性炭、除尘粉尘、废包装和过滤渣,均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有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