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安阳汤阴曙光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辐射与固废化学品股。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1日-2023年5月27日。
电话:0372-6203558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5月2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安阳汤阴曙光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光明路与新横三路交叉口东北角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汤阴曙光110kV变电站规划终期主变压器容量3×50MVA,现有1号主变压器容量为1×50MVA,本期扩建2号主变,主变容量50MVA,采用户外布置。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2)施工场地布置在站区范围内,减小对站外环境影响;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减少对现有硬化地面的破坏; (3)对临时堆土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对施工材料场地进行临时铺盖; (4)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将施工扰动限制在划定的范围内,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践踏、破坏变电站周边植被,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硬化恢复。 (5)施工时主变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可用于临时占地土地平整、运往指定地点堆放(并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及抑尘措施)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 2.大气环境 为减少扬尘污染,评价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大风天气或当地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建议减少或避免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 (5)施工采用预拌混凝土,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 (6)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洒落,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变电站扬尘影响主要集中在现有变电站站内,受本工程施工扬尘影响的区域小、影响的时间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3.水环境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生活污水 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曙光110kV变电站已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施工废水 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施工前修建临时沉砂池,生产废水通过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及喷淋。施工场地在出口设置沉砂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优先考虑回用于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本项目选择购买商品混凝土,减少生产废水产生。 在严格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声环境 为减缓施工噪声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活动全部位于变电站围墙内。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3)车辆出入施工场地时应低速、禁鸣。同时尽量压缩施工区机动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机动车鸣笛。 (4)避免高噪声源强设备同时施工。 (5)车辆出入施工场地时应低速、禁鸣。同时尽量压缩施工区机动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机动车鸣笛。 (6)不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噪声异常,应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 本项目经采取以上措施以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本次评价提出如下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地方环卫部门指定的位置。 (2)变电站主变基础开挖产生的弃方运往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运往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 (3)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运营期: 1.电磁环境 (1)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变电站采用主变户外布置,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同时在变电站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他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地面工频电场强度水平符合标准。 (2)建设单位运行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围墙外四周以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工频电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电磁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2.声环境 (1)在设备选型时,通过设备招标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提供主要设备厂家提出设备声级限值要求(主变压器声功率级低于82.9dB(A)),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主变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可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设备运行良好。 3.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运行期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站内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 4.固体废物 (1)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仍由站内设置收集设施集中贮存,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2)运行中产生的变电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一经产生立即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相关材料见附件6),变电站投运至今未发生主变事故油泄漏事件。 5.环境风险 (1)站内现状已按终期规模设置1座30m3的事故油池,本期依托现有管道和事故油池收集废油,经有资质单位运输暂存至国网安阳供电公司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内,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2)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3)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变电站事故油外泄的风险,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是可控的,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