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2000吨水性环保色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2年8月30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2000吨水性环保色浆技改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腾飞大道与中兴路交叉口北(安阳宏迈新材料有限公司内) |
安阳宏迈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阳鑫峰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80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2000吨水性环保色浆技改项目;项目工艺为:炭黑-粉碎-包装; 粉碎炭黑、水、助剂-混合、分散-砂磨-成品 主要装备有:分散机、分散釜、砂磨机、冷却塔等。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砂磨机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1#粉碎机投料、粉碎、包装废气;2#粉碎机投料、粉碎、包装废气;炭黑粉碎车间未收集废气;1#色浆上料废气、2#色浆上料废气。1#粉碎机投料、粉碎、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废气排放口);2#粉碎机投料、粉碎、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废气排放口);炭黑车间粉碎无组织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3#废气排放口);1#色浆投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色浆车间废气排放口);2#色浆车间投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色浆车间废气排放口)。 炭黑车间1#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64mg/m3,排放速率为0.0064kg/h;2#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64mg/m3,排放速率为0.0064kg/h;炭黑车间无组织治理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13mg/m3,排放速率为0.00063kg/h;1#色浆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088mg/m3,排放速率为0.00088kg/h;2#色浆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342mg/m3,排放速率为0.00342kg/h。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8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51kg/h),同时满足《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厂房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处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不新增生活垃圾。废包装桶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袋经收集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