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3日拟作出的《河南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29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11月23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 |
河南东泰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内 |
河南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万元,项目位于汤阴县张庄村东北200米处河南东泰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内,新配置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拆除2台2t/h燃煤锅炉。 |
(1)废气:本项目运营后主要的废气污染因子为SO2、NOX、烟尘,由8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量废气量约为1471.6万m³/a;烟尘产生量为0.259t/a,SO2产生量为0.432t/a,NOX产生量为2.02t/a,项目所排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限值,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不大。(2)废水:本项目为锅炉煤改气项目,建成后公司经营范围及规模不变,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产、生活用排水。项目锅炉房总用水量为2046t/a,锅炉废水中COD和BOD5浓度较低,该部分废水属于清净下水,不计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中,可直接排入豫清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本次技改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声源强80dB(A)~85dB(A),经房间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4a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标准要求。(4)固废:本技改项目为燃气锅炉,运营期间无锅炉灰渣产生,故本项目运营期间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河南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