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拟作出的《安阳颖实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道路标线涂料及5000套交通标牌加工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17-03-07 16:08:3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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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颖实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道路标线涂料及5000套交通标牌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13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3月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安阳颖实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道路标线涂料及5000套交通标牌加工项目

汤阴县宜沟镇腾飞大道永通河桥交叉口以北

安阳颖实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3200万元,总占地面积7353.18平方米,建筑面积6831.65m2

 

施工期: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与科研楼,总建筑面积6831.65m2

1.1废气:

建筑原材料在运输、装卸贮存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抑尘或覆盖露天堆放物料等措施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1.2废水:

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收集后用于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1.3噪声:

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经采取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1.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汤阴县宜沟镇安阳制造业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甲苯废气,经收集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甲苯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和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经空气扩散后,最大落地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限值要求,在达标排放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3、噪声:主要为分散搅拌机、研磨机、切割机、剪板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dB(A)-85dB(A)之间,经减震垫减震、墙体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工业固废主要为液态原料包装桶、固态原料包装袋和清扫粉尘。液态原料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包装袋定期外售,清扫粉尘经编织袋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甲苯包装桶,产生量为6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供货单位回收,废活性炭的产生量为0.8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5t/a,经垃圾收集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及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