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华能汤阴三期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华能安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华能汤阴三期风电项目 |
汤环管字[2023]6号 |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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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6210603(环评股)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汤环管字[2023]6号
关于华能安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汤阴三期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能安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91410523MA46CX9Y0J)委托河南品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华能安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汤阴三期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事项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汤阴县古贤镇、五陵镇、任固镇、菜园镇及白营镇境内,总投资6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100MW,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不包括电磁辐射内容)。
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淀池。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巡视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升压站站内须设化粪池,生活污水定期收集后用作农肥资源化利用,不得外排。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堆放、回填、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物料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施工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须严格落实“八个100%”,合理选择土石方作业时间,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变电站和塔基施工点的推土机、装卸机、挖掘机、切割机及场内的绞磨机等设备的机械噪声和施工噪声。变电站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在征地范围边界处设置围挡,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电机组噪声及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须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低噪声的风电机组设备、变压器采取基础减震措施进行降噪等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渣。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施工废渣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碎砖块、废石料、水泥块及混凝土残渣等,废钢筋、木材等须进行回收再利用,碎石块、废石料、废混凝土残渣须在场区道路的建设中综合利用。运营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巡视人员生活垃圾及升压站储能区域退役的磷酸铁锂电池;巡视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升压站储能区域退役的磷酸铁锂电池直接由厂家进行回收。危险废物包括风机和齿轮检修产生废润滑油,升压站站内的废旧铅酸蓄电池、风机配套箱式变压器及升压站主变压器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风机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须存于密封的镀锌铁皮桶内,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升压站站内更换的废旧铅酸蓄电池须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风机配套箱式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须经3.5m3集油坑收集暂存,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升压站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须经站内40m3事故油池收集暂存,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三)如果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污染防治政策和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执行,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四)其他事项按“报告表”要求执行。
四、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监察,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五、本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试运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