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安阳市宝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复配食品添加剂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市宝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复配食品添加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3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11月1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吨复配食品添加剂项目 |
汤阴县产业集聚区阳光大道与兴隆路交叉口东北角 |
安阳市宝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赁安阳市康贝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0吨复配食品添加剂。 |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配料计量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粉尘和无组织粉尘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该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汤河。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已正常运行,外排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搅拌罐、抽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一般在80~90dB(A)。经过设备减振和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6t/a,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
安阳市宝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复配食品添加剂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