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华彩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钢化中空夹胶玻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5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2年9月13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000吨钢化中空夹胶玻璃项目 |
汤阴县宜沟镇开源大道与刘大线西南角 |
汤阴县华彩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河南安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汤阴县华彩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拟于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开源大道与刘大线西南角租赁的现有厂房内进行年产6000吨钢化中空夹胶玻璃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6000吨钢化中空夹胶玻璃项目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
施工期: 本项目于现有生产车间内进行建设,施工期仅为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①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合理治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该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中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本工程各类固体废物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均可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