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市豪士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免漆木质生态板橱柜、衣柜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9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9年5月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阳市豪士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免漆木质生态板橱柜、衣柜项目 |
安阳市汤阴县古贤镇302省道路南新型材料产业园区 |
安阳市豪士木业有限公司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阳市豪士木业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租赁汤阴县薛氏机械装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1000m2,建设年产1000套免漆木质生态板橱柜、衣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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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工粉尘(板材切割、打孔、磨边)、封边有机废气、喷胶有机废气、维修工段焊接烟尘。 加工粉尘经8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封边有机废气和喷胶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和负压车间收集后进入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162号中(家具制造业)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6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04)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速率2.0kg/h)。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经预测,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距生产车间外100m。经现场勘察,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对周围环境较小。 综上所述,在对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房原有化粪池(12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汤阴县古贤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外排污水水质能够满足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同时也满足汤阴县古贤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该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汤阴县古贤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汤河。外排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类标准。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雕刻机、精密锯、封边机、打孔机、打磨机、覆膜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要求,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木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PVC膜废料、废铁屑、焊渣、废棉纱手套)、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胶桶、废活性炭)。 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经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胶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及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棉纱手套、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执行相应的暂存、转运等污染控制标准后,按相应要求对固废进行处置后可避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
安阳市豪士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免漆木质生态板橱柜、衣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