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安阳市启航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20吨包装材料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17-11-02 16:13:44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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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市启航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20吨包装材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8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11月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20吨包装材料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金秋路与康泰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单位:安阳市启航包装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占地1250m2,年产120吨包装材料。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主要设备:LS429型小森胶印四色机、1300程控切纸机、模切机等。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裁切→印刷→模切→成型→包装。

运营期:

(1) 大气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印刷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装置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中的甲苯与二甲苯合计、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VOCs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04)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2) 水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汤河。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 声环境: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印刷机、切纸机、覆膜机、打孔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类比,其噪声级在70~85dB(A)左右。经过设备减振和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不外排;废印刷版和废油墨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安阳市启航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20吨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