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省金航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年深加工8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尼龙板棒材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7日。
电 话:0372-6210603 传 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6月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深加工8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尼龙板棒材项目 |
安阳市汤阴县白营镇人民路东段路北 |
河南省金航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3133.10m2,利用厂区东侧原有车间进行生产,不新增建设内容。主要对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以及尼龙版棒材进行深加工,深加工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500吨,尼龙板棒材300吨。 |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新增员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与原有项目生活污水共同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运营期内对大气环境影响的废气主要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破碎磨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收粉机进行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破碎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经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要求,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及职工的生活垃圾,边角料粉碎磨粉后回用于原有项目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经以上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河南省金航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年深加工8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尼龙板棒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