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拟作出的《安阳恒永印务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包装盒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18-04-13 17:06:24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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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恒永印务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包装盒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4月13日-2018年4月19日。

电  话:0372-6210603     传  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4月13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万个包装盒项目

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复兴大道与金秋路交叉口东南

安阳恒永印务有限公司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赁安阳市羿科五金塑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筑面积600m2,建成后可年产500万个包装盒。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印刷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中的甲苯与二甲苯合计、非甲烷总烃可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附件1中印刷工业排放限值: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15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3。VOCs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04)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5kg/h)。(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汤河。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印刷机、模切机、糊盒机、切纸机和成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类比,其噪声级在70~85dB(A)左右。经过设备减振和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印刷版和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和职工日常生活垃圾。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不外排;废印刷版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油墨桶和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安阳恒永印务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包装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