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汤阴县鼎元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技改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田瑞霞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18-10-31 09:46:35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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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鼎元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5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10月30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汤阴县鼎元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技改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工业园区

汤阴县鼎元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汤阴县鼎元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投资900万元占用原公司生产车间进行年产15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技改项目,新增设备有:数控铣床4台,注塑机2台,液压机2套,数控车床2台,数控铣车2台,液压切断机1台,塑料磨粉机1台,粉碎机1台,雕刻机7台,导热油加热器1台。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该公司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

 

 

(1)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料粉尘、加热废气、边角料粉碎、磨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燃气导热油炉废气和食堂油烟。

1.1混料粉尘

项目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1.2加热废气

项目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塑料制品制造中表2相关要求(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同时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附件1、附件2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监控点浓度值≤2.0mg/m3)。

1.3粉碎磨粉产生的粉尘

项目粉碎磨粉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排放预测

项目粉尘排放浓度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附件2相关要求(监控点浓度值≤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①大气防护距离

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距面源中心)计算结果无超标点,即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对该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②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距生产车间100m。经现场勘察,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对周围环境较小。

1.4燃气锅炉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锅炉燃气废气采用燃料分级低氮燃烧技术+烟气循环技术处理后通过一根8m烟囱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150mg/m3)和《安阳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8]21号)(NOX30mg/m3)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5食堂油烟

本次技改项目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顶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小型规模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标准要求(≤1.5 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在对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原有化粪池(5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本项目外排污水水质能够满足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同时也满足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该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永通河,最终汇入汤河。外排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类标准。

(3)噪声

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液压机、粉碎机、塑料磨粉机、雕刻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次技改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边角料粉碎后作为原料再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废活性炭放入10m2危废暂存间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汤阴县鼎元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超高分子聚乙烯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