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生产要求严 确保冬季“汤阴蓝”
发布:袁伟  来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时间:2018-12-28 16:55:09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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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第一个冬季。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2018—2019年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实施差别化管理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县采暖季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县结合县域实际,对全县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列入搬迁入园清单的企业,实施采暖季期间差别化错峰生产,有效控制和减少了污染物质排放,在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四个坚持精准治污。坚持依法管控。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和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治,实施全面错峰生产。对国家已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凡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量超过许可证规定的,依法处罚、停产整治。坚持目标导向。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总体目标,对位于核心区(京港澳高速—开源大道—汤阴县行政边界线(黄下扣村以东)—汤阴行政边界线以南)、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对城区空气质量影响较为明显的企业,加大管控力度,加严停限产措施。坚持差别管理。对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钢铁、铸造、建材、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所有企业,按照企业所在位置、工艺装备水平、运输方式、污染治理和排放水平等指标,实行差别化管控。同时,对柴油车运输量较大企业同比例实行错峰运输。对工艺技术先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豁免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地施策。结合全县产业结构、工业布局、污染物排放和物料运输实际情况,统筹把握错峰生产的停限产和错峰运输的停运比例。

绿色调度差别管控。对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且符合政策的企业,按照污染治理绩效水平、生产工艺先进程度、物料运输清洁化水平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分类管理,“一企一策”确定错峰生产方案。对符合规定标准、程序核查验收合格的企业,豁免错峰生产;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未按期完成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等企业,一经发现,实施错峰停产;对钢铁行业、铸造行业、石料开采、砖瓦窑等其他企业,按照相关细则要求实施限产限排措施。对纳入错峰生产范围内的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要按照停产或限产要求同步实施错峰运输。

高度重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对本地区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结合产业特征、工艺装备水平、企业排污情况、所处位置、运输方式等,制定本辖区的《重点行业差别化错峰生产方案》。县工信委会同县环保局指导各乡镇落实差别化错峰生产。对列入搬迁入园清单的其他企业,由县住建局负责督导混凝土(搅拌站)督导落实错峰生产,由县文广新局负责督导包装印刷企业落实错峰生产,由县交通局负责督导落实错峰运输。由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科学精准管控。各乡镇政府严格按照本指导意见,对本辖区的重点行业进行全面认真排查,监督指导各行业所有企业编制“一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建立差别化错峰生产清单,确保可操作、可量化、可核查。加大督查力度。各乡镇政府对纳入错峰生产的工业企业落实监管措施,明确县级领导分包,科级干部督查,一般干部驻厂监管责任制,对不按要求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的企业,纳入停产管控范围,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县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局、文广新局、交通局按照职责对全县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查情况每周报县环境攻坚办,作为对各乡镇周评比、月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适时监控。县环保局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县供电公司利用用电监管监控平台,对全县错峰生产企业用电量等指标实行每日监控,分析、判断企业是否按要求落实停产、限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报送县环境攻坚办。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政府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公布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等,落实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做好错峰生产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最大程度降低采暖季错峰生产对企业运营的影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