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1日拟作出的《汤阴县裕泰置业有限公司汤阴领秀蓝岸商住小区项目》等4个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陈志鹏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18-02-11 10:56:14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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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裕泰置业有限公司汤阴领秀蓝岸商住小区项目》、《安阳市瑞思建材厂年产1.5万根水泥排气道项目》、《安阳市晓坤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0平方石材、10000平方地板砖项目》、《安阳海格尼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母婴用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2月11日-2018年2月17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2月1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汤阴县裕泰置业有限公司汤阴领秀蓝岸商住小区项目

汤阴县德贤路与乾坤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汤阴县裕泰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汤阴领秀蓝岸商住小区项目

营运期:

①环境空气

本项目在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居民日常生活油烟和幼儿园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等。

本项目油烟废气污染物主要发生在食物烹饪过程中,其具有短暂性、非连续性,各住户厨房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引至烟道由楼顶集中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幼儿园设有5个班,约140人,食堂设两个灶头,属于小性规模,经安装一台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低于60%,经计算,该食堂油烟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停车场为地面敞开式(地上停车场),自然通风,有利于尾气扩散,预计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同时项目设有地下停车场,汽车停靠和启动时排放的汽车尾气,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措施,可将其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小区施工完成后,将大面积绿化,利用植物净化空气,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垃圾桶在存贮垃圾过程产生少量的恶臭,主要的污染物包括氨气、硫化氢等,并且易于产生蚊蝇,垃圾桶恶臭的排放源强极少,在加强管理,每天定时由环卫部门收集后运转垃圾中转站,在一日一清的情况下,其垃圾恶臭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公厕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氨气和硫化氢,主要来源于大便器内积粪、小便器内积存的尿液和附着的尿垢,经物业及时打扫,日常维持洁净、卫生,其排放的恶臭气体极少,可忽略。

② 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的用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商业活动、幼儿园教学活动、公共设施用水、绿化等部分,其中,绿化用水部分由植物吸收利用,其余蒸发散失,无废水产生。

居民生活、商业活动、幼儿园教学活动、公共设施用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汤阴县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过化粪池处理过的生活污水水质,能够达到汤阴县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水水质要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陈王沟。

③ 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汽车进出停车库时的交通噪声、小区内生活噪声,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布局及其建设内容可知小区内无较大声源,正常情况下,空调、电视及音响等所产生的噪声值为50~60dB(A)左右,经墙壁隔音后基本对小区内声环境无影响。本项目地块部分临道路,因此临道路一侧的住户可能会受到交通噪声的影响,环评要求临路的第一排建筑物安装隔音门窗,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阻隔噪声,以最大限度的减轻交通噪声对居民的不利影响。同时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禁止车辆鸣笛,临街商铺禁止从事高噪声的商业活动,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评价区域的环境噪声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

④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幼儿园教学活动产生的垃圾、公共服务用房及商业活动产生的垃圾,全部由汤阴县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2

安阳市瑞思建材厂年产1.5万根水泥排气道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伏道镇夹河村

安阳市瑞思建材厂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安阳市汤阴县伏道镇夹河村,总投资30万元,租赁厂房,租赁面积9亩(6000m2),本次占地面积6亩(4000m2),总建筑面积1288m2,年产1.5万根水泥排气道。

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在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堆场粉尘,原料装卸粉尘,水泥罐上料粉尘,车辆运输粉尘,输送、投料、搅拌粉尘,食堂油烟。

本项目水泥罐顶部设置仓顶除尘器,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约15m高);生产车间搅拌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的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原料堆放在密闭生产车间内,设置喷淋雾化装置,定期进行洒水保持堆场顶部的湿润;原料装卸过程中配置雾化水喷头进行洒水降尘,装卸时降低物料抛洒高度;设有专人对厂区及进出厂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厂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运输车辆密闭遮盖;皮带输送机上配有皮带罩;搅拌过程密闭且搅拌过程加入水。采取措施治理后,项目各厂界处浓度预测值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经1台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废气引至楼顶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养护淋沥水、员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设备冲洗废水、养护淋沥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设备冲洗、养护工序;员工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内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车辆运输、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夜间声环境无影响;敏感点昼间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内衬加工产生的废料、生产过程收集的粉尘、残次品、沉淀池底渣和职工生活垃圾。内衬废料、残次品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生产过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渣清出后回用于生产系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

年加工20000平方石材、10000平方地板砖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铁东路南段

安阳市晓坤石材有限公司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厂房,项目建成后年加工20000平方石材、10000平方地板砖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切割和铣磨成型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湿法作业+水冲式除尘器净化装置净化后经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厂址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汤阴县南关14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类比,其噪声级在75~85dB(A)。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敏感点汤阴县南关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为循环水池沉淀渣、板材边角料、残次品、生活垃圾等。

①生产固废

项目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渣、板材边角料、残次品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作建筑材料,不外排。

②生活固废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或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

安阳海格尼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母婴用品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兴隆路与众品路交叉口向南600米路西

安阳海格尼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安阳市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兴隆路与众品路交叉口向南600米路西,总投资11000万元,租赁厂房,占地面积20682.25m2,总建筑面积9250m2,年产60万件母婴用品。

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在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

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将废气收集送入多元复合光氧等离子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最后由15m 排气筒排放,废气可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相关要求及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将废气收集送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由15m 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经1台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废气引致楼顶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汤阴永兴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过化粪池处理过的生活污水水质能够达到汤阴永兴源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经永通河排入汤河。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注塑机、冲床、破碎机以及切管机等,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布料裁剪工序、切管工序、五金配件切割工序和质检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和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机油和机油桶,废边角料收集后定期送于废品收购站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和机油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