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市豫鑫木糖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木糖醇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24日。
电 话:0372-6210603 传 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10月1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 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00吨木糖醇项目 |
安阳市汤阴县产业集聚区众品大道东段北侧 |
安阳市豫鑫木糖醇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提取精制车间、加氢车间、制氢区、木糖醇仓库、办公楼、研发中心、职工食堂、变电所、消防水泵房、锅炉房、材料库、酸碱罐区、油化库、给水泵房、污水处理站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0405.42㎡。 |
①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生活污水均排入自建污水站进行处理(树脂再生含镍废水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400m³/d,可满足项目需求。污水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由预测结果可知,废水排放浓度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及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预计对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气 本项目制氢废气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锅炉安装高效低氮燃烧+烟气二次循系统,废气经不低于8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所在建筑物高度,若建筑物大于15m,则排气筒建设15m);污水站恶臭由无组织排放,类比其他企业实测数据,无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由评价预测可知,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可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预计对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此噪声的源强一般为70~90dB(A)。由评价预测可知,项目建成后正常情况下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采取措施后由预测可知,拟建项目厂界及敏感点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建设危废间进行收集,然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固废由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然后外售或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安阳市豫鑫木糖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木糖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